關鍵字:啟蒙、服從、寬容
作者所認為的啟蒙意即擁有自己的理智狀態且無需他人引導,而部份不願脫離受監護狀態的因素是由於其舒適以及懶惰與怯懦,邁出受監護狀態的過程是辛苦的,因為可能會受到監護人之控制與嚇阻,只有少數人能夠自行掙脫受監護狀態。
限制對於啟蒙的發展各有利弊,可分為公開(作為學者的身份對外)以及私人(作為公民的身份或是工作狀態)運用,並以教師與教會為例:若將自身位置融入社會共同體,對自己與群體產生責任感時,可以擁有較多理性思考的空間與勇氣;反之,當私人運用程度過度激進時,容易使行為者認為他沒有權利擁有自己對事物的思想,進而剝奪、勒索其理性思考的能力,只剩下服從一個選項。例如教會看似寬容確實則對信徒、甚至國家所進行之種種勒索的現象,應如何去進行啟蒙發展的推進?以及教師有其身份與義務應該去講述的知識,但當不同聲音出現在課堂時,應如何去應對才能夠達到講習與啟蒙發展兩者之平衡?
結合自由教育的觀點來看,應是保持謙虛以及傾聽、討論的空間。在教會裡,只有不寄予枷鎖於信徒身上,達到真正而非虛有的寬容,才有辦法使其達到真正的啟蒙,成為值得尊敬的、榜樣般存在的神職人員,而在教育環境中,教師能夠做的除了講習課程(提供理論)以外,在啟蒙上的協助可以是透過聆聽與引導(方法的培訓)使得人得以看到現象、擁有判斷是非的能力,而非單純的觀點輸出(私人運用)導致啟蒙能力之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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