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關鍵詞
協議、遵守法律、善的價值
二、 核心論題、摘要
我們可以看到,蘇格拉底認為人是必須服從他們所選擇國家的命令,或者是按照正義的本性去說服他們。即使面臨的是死亡以及兒女的無人照看,在天平上必較的是對於「善」的價值,違反法律是對國家極端的不敬的施暴,因此拒絕好朋友帶他趁夜逃離的提議。以下將說明為何如此決定
三、 篇章結構
l 蘇格拉底已經選擇雅典:
因為任何一對雅典人,他是可以在他成年的過程中觀察城邦的事物和法律,然後也會給他選擇的機會,如果他對自己有所不滿,是可以被允許帶著財產去他們喜歡的地方的,法律並不會對他們加以阻攔。但不管是誰留下來後,當他們進行審判或者其他管理層方的時候,其實雙方是有一種協議的、要服從他們的指導;而對於蘇格拉底而言,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是對這個國家友善的,因為並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讓他更喜歡以至於他一直待在雅典,,那他並沒有了解其他層方的法律和願望,表示雅典讓他感到滿意並同意作為治下的公民,在此生兒育女,這都能證明他已經選擇了此地
l 逃離意味著背信:
在審判的時,可以選擇提議被判流放,在城邦的同意下離開。然而現在擅自的離開,則違反了城邦的願望。因為他當時說過希望死也不願意被放逐,這樣的反覆行為等於是違反他們的先前的協議,也不尊重並想要摧毀城邦的法律
l 權衡:
如果他接受這個法律的規定,那是他人去利用法律規定去傷害他。他如果以惡報惡,則是違反他與城邦建立的協議,不去履行他自己的承諾。除此之外,他的朋友、子女也可能被流放、剝奪公民權;當他到了其他鄰居的城邦以後,關心他們城邦的人也會懷疑你,認爲你會毀壞他們的法律;這更增強審判者們的信心,他們會覺得判刑是正確的,因為這種摧毁法律的行為,很容易影響到無知的或年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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