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摘要:
本文對政府起源、範圍和目的的系統闡述,洛克從自然狀態的假設出發,描繪了一個理性與自由並存的狀態,其中每個人都擁有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包括生命、自由與財產。但是因為自然狀態中缺乏公正的執法者和裁決機制,個人權利容易受到侵犯,導致衝突和不穩定,因此人們選擇透過社會契約建立政府,將部分權利讓渡給公共權威,以確保自然法得到執行並保護個人權利。政府的合法性來自於人民的同意,並且其權力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政府的範圍應限於維護生命、自由與財產的保障,而不得越權干涉人民的基本權利。洛克也提出立法權和執行權的分離概念,成為現代三權分立的雛形,並認為法律的制定與執行應以公共福祉為核心,杜絕專制和濫權的行為,若政府背離其保障權利與促進公益的初衷,成為壓迫的工具,人民有權利甚至是義務推翻它,恢復自身的自由與尊嚴。
二、時至今日,政治系的學生仍有必要閱讀政治思想典籍,政治學系仍應安排政治思想為必修課?
我認為仍要列為必修課,因為政府論中闡述了從自然狀態轉變至社會契約的原由,可以讓我們更加了解整個體系變動的脈絡,讓我可以更加的知道整個國家、社會的體系的進程。
那為什麼要知道國家、社會的體系的進程呢,因為我們從出身開始就生長在民主的環境(多數原則),所以我們很容易覺得少數服從多數一個很正常且基本的政體與事情,我們會將這一切視為理所當然,但在這個狀況下我們就不會去對少數為何要服從多數去懷疑。
但!在本文本的第八章-論政治社會的源起中,就有隊對多數原則與多數原則的合法性進行闡述,可以藉由休息政治思想典籍的課程,讓我們對於我們習以為常的規矩可以更加認識他的來龍去脈,而不是只知道這個規矩的意義去不明白它的由來與脈絡,故我支持本課仍要為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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