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提及了,關於刑罰制度的轉變。而其背後所顯現的是權力運作模式的轉型。
先討論處刑制度,早期以公開處刑的方式進行,除了文中的例子以外,我還想到其實耶穌被判處公開處刑,並被釘在十字架上,而那時的國王是想呈現信基督教者的下場,並且宣傳君權以及固有宗教的權威。但就像文中說明的一樣,在後世反而形成反效果,行刑者比起受刑者看起來更像罪犯,另一方反而受到同情等。所以處刑漸漸隱蔽化,而這種改變從肉體的刑罰轉變為權力的剝奪。
而監禁的理念到現代變成了對犯人的教育與規範,使其改過自新,成為社會上合格的成員,這樣的轉變可以浮現出社會對於刑罰的觀念不再局限於報復與震攝,而是包含了較道德和社會重塑的目的。
其實我覺得討論刑罰的轉變固然很重要,但是根據2021年的資料,整體更生人的再犯罪率其實高達兩成多,美國甚至高達六成,不是說我支持公開處刑,但是目前更需要討論的是如何改善目前的狀況及效率,就像之前討論或實施從公開處刑改變成監禁一樣,目前如何改變刑罰使可以再降低更生人犯罪率才是我們現在應該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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