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政治學系的學生仍有必要閱讀政治思想典籍,政治學系仍應安排政治思想為必修課?
透過閱讀君主論,我產生的問題如下:
「深深地認識人民的性質的人應該是君主,而深深的認識君主的性質的人應屬於人民。」這句話是否換到現在台灣的民主社會中,若將「君主」取代為「治理者(總統、政黨、其領導的政府)」是否有可能成立呢?(我們對該時代已無深刻的了解,因此討論該時代這句話是否可能成立意義似乎不大)
依我觀察,我認為現今的治理者仍然了解如何使民眾聽命於其,或聽命於這樣的體制,也就是不斷堅固的程序與形式,包含選舉「輪替」的重要性以及行政、立法、司法之間功能的作用,像是灌輸民眾輪替會更好,以及透過政府行政、立法、司法部門的「相互」發揮,使民意不成為統治者執政上或對外關係上的負擔(例如同婚合法或死刑存廢等);然而民眾是否認識治理者的性質呢?人民對於民主共和國下治理者應有的性質是否了解或是擁有期待,我認為似乎政治學系的同學,甚至有時我自己對於這樣的問題也沒有十足地底氣,當被延伸問到為什麼必須或一定是這樣時,也會存有一絲懷疑。不過,也許這樣的問題也不大,只是表明我們似乎沒有那麼信仰這套政體,或者我們還保有一絲哲學的意識在其中。但是回到題目本身,我們是否認識治理者的性質呢?我們的期待到底是甚麼呢?為什麼在總統選舉中,即便我們覺得檯面上可選擇的候選人不那麼合適,我們仍在二選一、三選一的抉擇中,投出我們的那一票讓這樣的政體得以持續呢?為何在台灣的兩黨政治之下,我們清楚「杜佛傑定律」,就好像認命了似呢?倒底是不清楚所以我們隨波逐流,還是太清楚所以不想去想,似乎二者皆有。針對馬基維利的這一席話,與我改編的問題,我們可以延伸的是,在認識人民與認識治理者(或君主)上,是否又是有困難度之分的呢?
《君主論》其他的內容,包含「誰是促使他人強大的原因,誰就自取滅亡」、「自由的名義與古老的秩序」、「論市民的君主國」等內容或篇章也都是我很想討論的部分,若有機會也希望嘗試分享。透過上文,我想表達的是,從這本典籍出發,確實能夠促進我們的政治教育。如若這是政治學系希望給予大家的訓練,那麼今日的政治學系仍應安排政治思想為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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