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矯正、權威策略、控制正當性、規訓。
核心論題:以達米安被公開處刑的故事及八十年後巴黎少年犯監管所規律的管理、快速行刑及隱匿處置罪犯的情境,論述國家在懲罰處置的演變及意義。
摘要:
本篇作者透過古今懲罰轉變探討權威的運作,探討權威的策略意圖。對比十八世紀的公開處刑,近代的懲罰不再是公開血腥的運作方式,轉而以規律管理及規訓的方式進行。罪犯的精神狀態也變成審判評估要件之一,對比十八世紀,不只是懲罰了肉體,更暗藏對靈魂的馴服的意圖。企圖使個體自我矯正從而服從社會規範。
篇章結構:
1.
懲罰的流變:
案例分為兩部分,早期以達米安企圖謀殺國王而被公開在街頭處刑的事件作為開頭,在那個當下事人都看得到假設做了什麼事可能會受到哪樣的處罰,以這樣公開的懲罰,警惕世人不要犯下與罪犯同樣的錯。後來則是以巴黎少年犯監管所在獄中過的規律日常以及罪犯懲罰開始以封閉囚車接送及在內部處刑為主。不再對世人公開展示犯罪會受的懲罰。
2.
控制肉體又控制靈魂:
對比達米安事件更近代點的時間(也就是懲罰變得更隱晦時),人們開始判斷一個罪犯他的精神狀態,愈瘋罪愈輕。在判決當中,同時也加入了除了司法以外的科學的方式、輔助權威,如:精神與心理分析家、教育工作者及監獄管理人員等,即使他們不是真正審判的人,但他們同時也協助了法官做決定。如果一個人精神狀態正常,可以辨認他是否遵守國家訂定的「正確」法律規範。
「肉體基本上是作為一種生產力而受到權力和支配關係的干預」,「只有在肉體既具有生產能力又能被馴服時,他才能變成一種有用的力量。」在較近代點的時間,國家減少了對肉體的處刑,轉化為如在少年犯監管所裡勞動、上課等的懲罰方式,企圖使罪犯受到馴服,並同時又能建立生產力。對比達米安時期僅是為了警惕世人,新一代的權威策略,雖看是更保護人權,但卻隱藏權威欲規訓犯人,使人相信要馴服才能避免懲罰,並企圖矯正及改造人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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