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論題:惡法亦法?以當代公民不服從的觀點探討蘇格拉底與克里托的對話
關鍵詞:公平正義、少數的真理、人為的制度、公民與大眾
正文:
在蘇格拉底與克里托的對話中我們不難了解到,蘇格拉底並非認為城邦對其的判決是公平正義的,但城邦做出判決這件事本身是正確的,是他必須要遵守的,這是他奉為真理的信念,也是他所實踐的價值,與此相比,自己的生命、自由、財富都不值一提。他發自心底認同孕育扶養他的城邦與法律,因此他不願苟活,因為這麼做是在摧毀自己的信念與城邦的法律,畢竟,如果連他都不願意遵守合法的判決,那麼又還有誰會願意去尊重它呢?
而讓我覺得有趣的一點是,在蘇格拉底開頭的論述中,他以運動員、專業的醫生以及看熱鬧的群眾辯證了少數的真知更在於多數的民意之上,因此公平正義才是一個人應該首要考量的,而非一昧地聽從多數錯誤的大眾意見。而在我看來,這不正與其之後的行為相悖嗎?固然在蘇格拉底的論述中,城邦與法律似乎成了一個有主觀意見的人,但其根本上仍是大眾的產物,而這也是雅典城邦所自傲的-「民主」。
那麼在我看來,既然城邦與其法律並非神所創造而是人為的,那麼就一定有好與壞之分,那些關於婚姻的、養與教育孩童的法律是正義的,是需要遵守的「善法」,但那些不義的制度,既是所謂的「惡法」,那麼又有甚麼遵守的必要呢?在蘇格拉底眼中,要麼他扭轉城邦的「惡法」將其導正,要麼他便要順從惡法的結果,慨然赴死。他認為不那麼做,城邦便會瓦解,法律更會淪為一紙白紙,但我不認為城邦與其法律有那麼脆弱(如果那些制度本身是正義的),就如他開頭的的論述中,少數掌握公平正義的人是不會受多數愚昧的大眾意見所影響的。相反,當國家出現錯誤,而這些掌握正義的人站出來大聲疾呼反而需要承受慘痛的結果時,反而才會讓多數愚昧的大眾倒向錯誤的制度,那麼在此之下獲得鞏固的國家,又有甚麼存在的必要呢?
套用至當代的觀點,即所謂的「公民不服從」,當然在我看來,這個概念確實也有其危險性,即此處的公民究竟是掌握了「公義」的公民抑或遭人蒙蔽的大眾?
因此我認為守法的前提是法律確實是公平正義的,而往回來看蘇格拉底的行為,若其能證明審判的法律是不義的,自沒有遵守的必要,而這也不會危害到國家與善法的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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