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2024

《論自由》

 關鍵字:自由、多數暴政、個性

l   自由與權威之間的鬥爭

過去人們對於自由的爭取,來自於人民與某些政府或階層之間,那時的自由是對於統治者暴虐的防範,統治者被置於必然和人民敵對的位置,其掌握權力,並不是因為統治者願意,人民甚至不敢提出異議。然而隨著代議制民主的出現,政府形式轉變為「多數人的暴政」,即社會大眾的壓迫取代了傳統的政治專制。因此「僅僅防範各級官府的暴政是不夠的,還需防範優勢意見和大眾情感的暴政。」

 

自由的定義與追求隨著時代的進展與國家間的差異而有所不同,當代所要面對的「自由」議題,好似「暴政」已不再以政治手段實施,而是運用每一個人的手、口,讓社會被執行多數人希望的結果。

 

l   自己是自己身體和心靈的最高主導者

「若社會以強迫和控制的方式干預個人事務,不論是採用法律懲罰的有形暴力還是利用公眾輿論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遵守這條原則。該原則就是,人們若要干涉群體中任何個體的行動自由,無論干涉出自個人還是出於集體,其唯一正當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傷害。」自由不僅僅是政治上的自由,還包括,思想自由、行動自由,結社自由。此自由原則,是幫助確定個人自由和社會干預之間的合理界限。

 

要如何防衛多數暴政的傷害?彌爾給我們「傷害原則」的回應,即個人的自由只有在行為對他人造成明確傷害時,才可受到限制。對自由的過度限制無論多麼「善意」,最終都會對個人和社會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

 

l   時至今日,政治學系的學生是否仍有必要閱讀政治思想典籍?政治學系是否仍應將政治思想列為必修課?

 

在讀此作品時,腦袋浮現出了「成為有個性的政治系學生」這樣的想法,或是廣義來說,每個人都應該成為「有個性」的公民。在當代「自由」好似已融入了我們的生活或生命經驗中,但又有多少人投入討論或研究「自由」本身,雖然它好像是一個哲學概念或是一種感覺,但我們是不是不能否認自由是一個民主國家無法割捨的一部分?若自由是民主國家最重要的元素,我們如何避免《論自由》中的多數暴政就是當代討論自由相關議題時,我們要面對的。因而「成為有個性的人」是思考傷害原則如何在自己身上落實,我們不去用道德與「社會規範」框架一個人的自由,而使其思想與行動自由受拘束。但作為「有個性的政治系學生」則應該更多思考的是多樣性和差異性是進步的驅動力,社會不應壓制個人獨特性,因此政治學作為一個學科,閱讀如《論自由》的經典,不只是了解或學習前人的思想精華,更重要的是在當代的發揮。政治思想課程可能讓人感覺用過去的文本只會產生僵化的教育,但在我看來,面對政治問題、社會問題日新月異的現在,文本的閱讀反而帶給我們創新與勇於挑戰既定觀念的機會。若如彌爾所言,個性是幸福與進步的基石,政治思想的學習應當是幫助我們思考的工具,如果說政治系學生最常用文字與言語戰鬥,文本與思想典籍的滋養,是否就是我們對抗他人對於社會、個人自由侵害時的子彈呢?於此,我認為時至今日政治學系的學生仍有必要閱讀政治思想典籍並將政治思想列為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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