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多數暴政、言論自由
摘要:在論自由當中,探討了很多個人自由與社會權威之間該如何達成平衡,也是在現在人對於「自由」二字有更深刻的定義。自由在各個世代與地方絕對是必不可缺的。而在思想和言論自由更為重要,當自己所表達的意見,與世人不同,甚至是有偏差,但我們依舊會讓其發言,允許其表達有助於真理的發現與社會進步。因為沒有任何人或群體能絕對確定自身的正確性,若是我們選擇壓制不同的意見,是對社會進步的一大阻礙。其次,彌爾提倡行為自由,認為人應該能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只要不傷害他人。這種自由允許個人試驗不同的生活方式,從而促進多樣性和創造力,為整個社會帶來益處。同時,他反對社會的“多數暴政”,即多數人以道德或文化的名義壓迫少數人,認為這種壓迫不亞於政治暴政。
在彌爾說明的自由當中,自由不是毫無限制的行動,而是一種尊重他人權利的自我約束。思想與言論自由是他強調的核心。我認為,現代社會雖然倡導多元,但對異議的包容度仍有限,尤其我們只要碰到與自己意見不符的聲音或意見時,很常會用異樣的眼光,甚至是直接採取攻擊的方式,讓其自由受限。再來是,他對「多數暴政」這樣的議題是非常在意。身處團體中,我們是否無意間因主流價值而忽視少數人的聲音?就如同前幾次討論的議題,對我來說,這可能不是一時間可以改變的,但在讀這麼多典籍當中,我們可以慢慢思考這件事的重要性與如何改變這樣的想法?
當然,我也認為政治系學生仍有必要讀這樣的典籍,因為現在的社會,能發表自己言論與思想的方式更加多元了,若是我們不在意或是不尊重這樣的多數意見,彌爾強調教育對公民素質與民主穩定的影響,啟發政治系學生反思自由與責任的關係,並批判性地分析現代政治問題。這也是現在政治系學生在這多元環境下需要培養的能力,若是單純只接受一方面的意見,這樣的社會只會停滯在前,這並不是我們所設想的社會,是需要我們的,也是保護少數利益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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