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變化,審判不再成為對肉體施罰的公共表演,權力—審判—肉體的關係在歷史的發展中出現了變化。懲罰不再是一種示範;對君主神聖權力的展示,通過以極端暴力的模式予圍觀被審判者的群眾以壓制、震懾或驅役,使其服從權力。在這個過程中,罪人的身體只是工具,權力合法施加暴力的載體。審判的目標不指向懲戒罪人本身,而是像看馬戲團表演一樣圍觀而來的群眾。然而這種極端暴力往往引發對權力的反噬,反倒讓群眾自發基於不忍他人受此痛苦的情緒而產生了對罪人的同情,乃至為其披上英雄主義和浪漫色彩的披風,使一人在死前的自白中可噴撒對神聖君權永遠無法挽回的灰塵。
權力不壓制知識,權力產生知識
司法的知識、科學的知識進步,將彼此混合為共同分享權威的復合體。懲罰脫離公眾,並將懲罰的對象從肉體的痛苦轉變為靈魂。作者稱當我們看待刑罰時,所保持的心態不只是以恐懼壓制犯罪,更關注期中所發揮的積極效應。儘管單一章節所能帶給我們的參考可能不足以形成完整的、有邏輯的討論和感想,我們仍能從中發現作者所稱一門肉體政治技術的演進過程。在對「國王的肉體」的討論中我們能發現,國王作為人以及其不朽二需要維護的另一元形象所構成的肖像學概念,能被投射並套用的罪犯身上——罪犯因時間和暴力可為之腐朽的肉體,以及其所擁有不朽的另一元,大概可被視為靈魂或象征。作者稱正如一系列運作為了彰顯君主權力的至高無上和超然性一樣,另外一系列運作,即司法和審判目的在於彰顯、影響或者使人相信罪人所持之另一元是如此匱乏、存在缺陷以至於無法同沒被審判的其他普羅大眾一樣站在同一條人格標準線上——不論匱乏的理由和成因是來自成長的背景、個人的經歷還是可憐的先天缺陷。科學和司法的復合體,在此提供了審判靈魂的合理性和科學背書。
這種私下的靈魂審判,即便無人親眼看見,僅憑一頁審判書也可於社會中蔓延;再度將社會大眾作為權力與審判關係鏈的一環或者施加對象。這種審判超脫肉體和物質,彌散於我們的空氣之中,由我們自己使審判精神再度回歸物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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