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2024

鹽巴,還是調味品?

        鹽巴,還是調味品?

關鍵詞:平等的陷阱、彼此奴役、弔詭的和諧、前人的提醒

  • 序言的功用

  1. 在讀原典的過程中我很容易產生如下想法:我是不是笨蛋?以至於這些字句單獨出現時我能理解,連在一起就不認得了?我通常依靠重複緩慢讀幾遍,試著從不同角度去看待同一個句子來嘗試弄懂。有時候隔一夜讓自己沉澱,重新回來看時就會恍然大悟。為何這些原典總是這樣?這些複雜又難讀的東西,除了語言翻譯的問題外,我認為很大程度上跟時代背景差異造成的語意不同有關。
  2. 一些詞語在過去往往擁有數個意涵,在時間和社會的洗滌下,一部分被掩埋,一部分被風化,被改變。除非有人相助,否則我們很難完全立刻知曉其中的差異。幸運的是,早有人考量到這些,給了我們不少該有的補充和評價。儘管我沒有完全閱讀完《論美國的民主》但我還是能滿懷信心的同大家分享——讀原典不能不讀序言。我所指涉的序言包括作者序、他者所作的導言以及譯者序等廣義上來說所有非正文的補充、講解內容。但當今社會中各類書籍所充斥的整整數頁的感謝詞不在此類。
  3. 本書在我看來非常值得一讀,尤其是上卷第二部分第四章結社權、第七章多數暴力、第八章美國制止多數暴力的力量這幾部分。第九章節可以被我們視為托克維爾回答他來到新大陸前所欲解答的問題,即對為何美國為何能同時保有自由和民主的回應。他的答案是地理、法律和民情三個層次的因素同時在發生作用,最後上卷第二部分的最後則是他對美國未來問題的預言。我沒能讀完這本書,只能分享其中部分章節的部分內容所產生的心得或者感想。最後,我不小心使這篇文章超過四千字了,但你可以隨意挑選其中一部分來讀,他們彼此之間容許一定程度的獨立。

  • 自由和民主的選擇

  1. 托克維爾在第七章和第八章中主要講述了關於民主(平等)所可能會造成的多數暴力的擔憂和美國對此的制止作用。拉斯基在為本書所作的導言中為我們釐清了一個可能引起誤會和混亂的概念,即托克維爾筆下的「民主」一詞往往充斥各種意涵,在閱讀這部典籍時,看到托克維爾使用這一個詞彙的時候,你可以將其視為平等的近義詞。他說法國大革命追求自由與民主,但最後只剩下「平等的奴役」。我們需注意,自由與民主這兩詞和專制在本質上並沒有區別,沒有任何一個詞語代表絕對的褒義或絕對的正義。自由和民主同樣會招致災難,其中民主所預示著的平等就代表著多數暴政和中央集權的可能性,而自由則意味著差別和階級對立、剝削的可能性。
  2. 自由和民主似乎帶著一定的矛盾性,二者難以同時而完全兼容。對一些人來說,若要二選一的話,他們會優先選擇平等,然後追求自由。我理解這個想法,但此後的道路卻令人憂慮,因為「平等的奴役」之後不只有自由這一條路,在分叉路上有許多更具誘惑性、成本更低的選擇。一些國家在追求平等,試圖打破資產階級的剝削之後就不再望向自由,而是從中誕生了更平等的新階級,即「奴役平等(多數)者」。這就是歷史上共產國家所出現的情況,這是獨屬於平等優先路徑的「退化」之路。我們不得不思考,在最初面臨自由和平等的追求時,是否這個選擇的性質實質上並不允許我們暫且放下其中任何一者,否則就會陷入一個不可逆的線性路徑,通往「平等的陷阱」通往奴役與被奴役之路——不論是純粹以自由還是民主之名。當我們膽敢犧牲部分自由或民主時,這兩者是否就會同時離我們而去,就像人們所說「願意犧牲部分自由換取保障之人最後兩者皆空」的那樣。最後的發想是:這個問題是不是正如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一樣,是當今諸多新興民主國家所面臨的困境。

  • 多數暴政的危險

  1. 平等,然後多數統治。在這之後,人們所要巴結的唯一權威就只剩下多數了。這是作者在書中提及的多數暴政的危險之一,民主共和國往往會建立言論自由的環境,但卻會為其豎起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墻,使所有冒犯多數的言論被系於象牙塔之中。當你在一個專制國中說出冒犯權威的話語,因權威無法象征所有人而使你不會得罪所有人。但在一個多數統治,多數為權威的國家之中犯下此行時,等待你的不是專制國那樣落後的身體折磨,而是來自近乎全社會的精神壓制,來自全社會為你冒犯的言論而創造的規訓。使一人使除靈魂以外的一切事物依然保持自由,使蘇格拉底永遠活著而不會喝下毒藥——就像某個具有心機的同學所說的那樣。從這個角度來看,民主的危險就在於其可能實現比專制國更美好的世界,但其也可能同時實現比其更加糟糕的世界,也就是說,它的上限比專制高,它的下限比專制低。托克維爾為我的這個說法如此辯護:「做自己不贊成的事(忠於專制或者國王)與做自己假裝贊成的事情(屈服於多數暴力)有很大差別:前者是由於人的軟弱無能,後者則是出於奴僕習性。」他稱在專制國中的民族雖然不幸,卻沒有墮落,而在一個民主共和國中,人們則要時刻面對心靈普遍墮落的危險。為什麼心理普遍墮落,為什麼做自己假裝贊成的事情是出於奴僕習性?屈服於專制國淫威的人們不是更加像奴僕嗎?我在《獨白與木乃伊毀滅者》基於在中國的經驗就提到了,在不敢反抗專制的行為中我看到了自己的軟弱。但是這軟弱未必象征著精神層面的屈服,而在一個自由的國度中做出順從大眾,做出自己假裝讚成的行為則是肉體和精神層面的雙重屈服。這徹底的雙重屈服,就是作者所稱的奴僕習性。你也許要說,好吧!我承認我在精神層面並不設防,不像在專制國家中的人們那樣因時刻處於危險之中而在心理設防,我也許精神墮落了,但我這個奴僕習性,是受誰的奴役呢?
  2. 這就是民主共和國它那美妙身姿下所隱藏的極其深厚的危險了——倘若我們在民主共和國中屈服於多數暴力,我們實質上不受到任何一個可憎的個體奴役。我們彼此奴役,我們彼此建構規訓和監獄,完全不需要有人特別去維護他,去操縱他。也正是因為沒有一個這樣明顯的個體成為我們需要警惕的對象,民主共和國所可能實現的所有情況中,至少包含一個無人警惕精神普遍墮落的,比專制共和國更加糟糕的情況。

  • 緩解多數暴政的力量,以台灣法學家弔詭的情況為例

  1. 說完這些我們就要看是什麼東西是可以成為緩解多數暴政的力量的東西了。托克維爾對美國的情況有如下總結:多數雖然經常流露暴政的脾氣和嗜好,但他們缺少這種手段。作者說美國用地方自治精神、法律家的獨特地位和他們作為守夜人的特性、陪審團作為教育機構等力量來遏制多數暴政。其後還有很多東西發揮作用,比如追求物質和宗教信仰兩者互相調和,但今天我只打算先討論法律學家的成分,畢竟我們前不久在課堂上才討論過法律系就是因其守夜人的身份而總是趾高氣昂高不是嗎?
  2. 托克維爾對法學家階級以及其精神對民主的,或者說對多數暴力的制止保護作用的描述十分精妙,毫無疑問法學家愛古、愛秩序的特性以及美國人給他們的地位扮演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我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敢作更多描述,那些擁有更多知識的同學更適合在此為我們講述他的見解。但至少我們可以看見,法學家防止多數暴力的作用,在台灣也同樣以弔詭的方式顯現。弔詭之處同樣是精妙之處,似乎少了一點機遇多了一份變數,台灣民主就將陷入比君主專制更加可怕的相互奴役之中——台灣的法學家並不因其知識階級的特性而收到尊重、台灣的法學家同樣偏好秩序而愛古,但台灣卻沒有古。
  3. 台灣人一點都不像托克維爾筆下的美國人那樣尊重法律,從法律位階中最低的交通規則(命令位階)到國之根本的憲法,我們違反法則、扭曲法典的情況比比皆是。下至國民橫穿馬路,紅燈馳行、上至政府在遵循一套根本不產自台灣,不為台灣設計的憲法,整個國家都活在法律存在和不存在之間的灰色空間中。不幸中的大幸是,儘管法律和擁有法律知識本身並不普遍受到尊重,台灣的法學家得以在抱有法律知識階級這個身份的同時擁有資產階級,即富裕者的身份。台灣人敬重富裕者,知識和富裕綁定的同時更是如此,但僅有知識者不在此列。而台灣沒有古的窘境,使得我們只能不斷參照自其他國家,同時吸納德國這種大陸法和英美法作為自己的古。

  • 悲痛的私慾

我對上述這段話並不完全自信,這是因為我對法律的理解有限,而不是橫穿馬路有理,我很堅持這一點。我要用一段不太與全文相關的話向大家呼籲,帶入一點社會建構論的觀點,台灣所有交通事故和因此遭受痛苦的人應當責怪的對象,不只是肇事者本身。當一條人命因此被奪走時,全台灣的所有人不論大人小孩都是這場命案的推動者。當我們橫穿馬路時我們在鼓勵小孩也這麼做,而當我們從行人變成駕駛時,橫穿馬路的習慣也在間接鼓勵我們加速闖過紅燈。我們是比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和判處他人死刑的政府更加可惡的加害者和元兇,因為我們明明推進這一過程而不自知、或不自責,但這份責任永遠不可被推託,因為無人是永遠的行人或永遠的駕駛。我也相信,當所有人都拒絕橫穿馬路,將此事視為險惡害人之事時,會有更多生命從兩千三百萬人共同簽下的死刑令中得救。這段話是我的私慾,原諒我,我每天都為此事的發生而悲痛。

最後的發想

  1. 最後的最後依然是一個發想:台灣當今的社會,是更接近民主(平等)社會還是更接近貴族(階級)社會呢?
  2. 托克維爾說他承認民主這個平等化的趨勢,說儘管民主國家可能不那麼有遠見,但它依然是有利與大多數人的。我的疑問是,倘若一個國家既不民主又不貴族,那我們該怎麼辦呢?台灣在不在此列?民進黨執政後我們確立了台灣作為民主共和國的姿態,但是在那狂熱而歡愉、人人充滿政治熱情的高潮後,我們為何陷入不知所措的迷茫?當今一群積極推動各類議題的人可以發現似乎不論什麼東西都無法再度引起大多數的政治熱情了,好像過去空氣中所瀰漫的那種朝氣,對未來的自信和大家為議題積極辯論、討論、開心和難過的景色統統不再。民主第二天早上起來發現前夜與它相擁的台灣人不在枕邊,這時它才發現,原來台灣人就是這麼一個渣(男/女)。民進黨中哪些見證前夜激情的人必然無比失落和不知所措,他們不知道怎麼辦,因此只能再次仿效前夜的背景,試圖複製過去所發生的事情——他們要再現前夜,為台灣人打下一隻興奮劑。於是他們再度動員,把一些活動裝扮成另一個太陽花運動,而這一切在他人眼裡看來則是可憐又可悲。我不得不問自己,我們究竟是把民主和政治當成必需品(鹽巴)還是生活的調味劑(鹹味)?前者需要我們日常維持,而後者則在我們想要嘗到味道時才去碰一下,而其作為年輕人的某種新形態、新潮流、具有社交性質的活動的時候,大概也不過比跑山、露營、燙頭、玩搖滾、看動漫等等我們年輕人所可能喜歡的東西,看起來高尚那麼一點點而已。
  3. 因此,毫無疑問時至今日,政治系的學生仍應當閱讀典籍,將政治思想作為必修,使我們對自己發問這個前人早已處心積慮提醒,而我們卻將其拋之腦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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