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2024

多數決的替代方案真的存在?

關鍵詞:暴政、平等與自由的前提、習慣、多數的難以抗拒性

閱讀該書時,我很努力將自己視同一個多數決的局外人,嘗試將自己對於多數決的習性與民主的既有定義拋之腦後,但這樣的慣習是可怕的,極難用一個中立的入戲的角色看待托克維爾對於美國民主的警示,以致於撰文時,充斥著很奇妙的不適感。

多數何以讓我們「心悅誠服」?---自由的幻覺

「多數」的權力地位最可怕的一點,是人人都知曉平等,所以當我們認知到每個人都是相同個體時,數學上的計算就顯得合理,每個人都是1,當有一群人加起來成為多數時,暴力地位立即顯現。

更進一步地說,因為我們認同了平等,以及這個計算方式。即便在某個瞬間,多數的意旨讓我們不適,我們想去反駁多數時,又會受到對方「多數」的身份,而被牽制。我們學會了靜默,學會摸摸鼻子就走。

我們並非沒有想要反駁多數,而是無力反駁,不知道有什麼理由站的住腳,甚至更多時候,連我們都找不到好的理由說服自己多數有什麼不對。

托克維爾給出的解釋是,在美國的民主之下,自由的假象包裝了這一切,使得人們安於少數與多數地位的衝擊,又相信這「仿似階級的群體分類,不如階級那般穩固」,相信「今日少數,明天多數」的可能。

台灣的民主是否也走向相同之路?

托克維爾在文中提到,多數只是做出決定,但他們沒辦法將意志貫徹到細枝末節。

觀察現在的台灣,我們的多數更加穩固,多數做出決定之後,仍然有辦法去監督每個細節,是否如同他們的意志那樣實行。多數的「絕對地位」,無疑增強了正當性,增強了他們要求政府作為的方向,以及決定國家各種大小事的聲音。

在多數地位確立以前,每個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這時是真正的眾聲喧嘩。但可悲的是,一旦投票結束,多數地位確立以後,每個人都學會靜默了。換言之,民主的眾聲喧嘩,僅僅是曇花一現,天亮了做出決定了,人們只能聽從多數的意見。

人們會質疑階級,不質疑多數,成了民主國家中十分弔詭的現象。更好笑的是,人們並非沒有察覺到多數永遠是某些人,但他們卻不出聲,僅是要求「多數要保障少數的權利」,這再次加固了這個遊戲規則,他們承認了自己是少數,並賦予多數更大的權威。

那在民主國家中,除了多數決,還有沒有其他的遊戲規則?

雖然有不少人提出「共識型民主」等方式,但恕我直言,這是不切實際的。如何達成共識?共是真的存在嗎?所有事情都適合用共識來處理嗎?

「異中求同」固然是美好的夢,我們又何嘗不知道現實是什麼樣子。

討論到這裡顯得有點無力,民主政體似乎仰賴這種最簡單、暴力的投票方式,又「遵從/尊崇」多數決,我們似乎找不到別的更好的方式........


那民主的目的為何?

托克維爾對於美國與其他國家的差異,給予一個非常簡潔有力的解釋。美國只可能發生暴政,但其他國家是專制,民主國家中,沒有貴族階級會壟斷一切的權力。且貴族階級跟被統治者的利益絕對不同,但民主國家中,被統治者選出的統治者,仍然是公民的一員,利益雖然未必相等,但不會像貴族階級那樣有傷害、互斥的狀況。

我認為多數雖然具有專制那樣的口氣,但其終究不會像貴族那樣成為危害被統治者的角色。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多數地位,除了數學上的意義之外,有真實的多數存在。舉例來說,當多數人,除了多數還有一個身份,可能是白人,諸如此類現有的群組分類框架,或是模糊的階級框架,這樣的多數才是真正需要令人害怕的,因為他們有一個「確立的既有利益」,且這個利益,與另一群人有明顯差異。

簡言之,如果我們真的找不到一個比多數決更加便利、更容易形成「虛假的共識(這裏指沒有人會想要破壞這個決定)」,在多數的意義,僅限於數學之上時,多數決是勉強可以被採行的,但如果多數的意義,有族群、膚色、階級時,多數決與貴族專制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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