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24

社會契約論

時至今日,政治學系的學生仍有必要閱讀政治思想典籍,政治學系仍應安排政治思想為必修課?

為回答上述問題,我假定《社會契約論》對於政治學系的學生所應學習的內容有不可取代之處,因而必須放在必修課,且也必須透過閱讀本書或相當之篇章才能習得。然而,政治學系有任何課程真的非得是必修課不可嗎?那些抽離了各堂課的老師、破除了課堂名稱或歸納的領域所建立的藩籬,所共同剩下的,我們稱之為共同價值或核心理念的東西,經歷政治哲學家的挑戰,卻似乎仍屹立不搖,在我看來,那是現實政治的保命符。

若以康德的概念嘗試改編歐克夏的比喻,共同體與其政治活動不斷在汪洋大海航行中,恰似在尋找一個適合停泊的港灣(政府形式),然而該港口的吞吐量,以及船上的人員數量都在不斷變化,如果停留在並不合適之處就會造成水土不服。基此,政治學系帶給我們的價值,政治學系學生應該有的角色,在於告訴大家應該逃離回到船上與繼續航行。也就是說,政治學系所學的東西應該帶給政治學系的學生一種對政治的敏銳與警醒,以及不只己知,也要訴諸與眾人的熱心;政治學系的學生之所以要告訴大家繼續航行,乃是因為政治學系的學生應該注重公眾的幸福,在私利至上的本性下,仍嘗試將公利放在自身利益之上,或是這群人的私利本身某部分就是以達成公利為己任。在這裡我所認為的公利並不是社會契約對人身自由與財富的保障,那種嘗試要求平等,卻也不算是真平等的幸福。公利在我的想像中,是一種和諧之下,每個人都有找到自己在共同體中的個人價值。

雖然現實主義總告訴我們生存至上的運作原則,自由主義的互利也是建築在自身利益最大化上,這些現實中政治社會運行樣貌,似乎在告訴我們這種以公利為重的人不是傻了,就是大慈善家,但這些看似沒有達到的一天的理想,卻也是當我們在現實政治中需要換一口氣的保命符。政治學系希望提供的訓練,或是能以提供的訓練,使其畢業生能夠帶給這個國家社會的貢獻,除了政治的敏銳與警醒,便是以達成公利為己任,和不失去對公利的想像。

透過《社會契約論》,康德在他的時代嘗試對政治進行體察,並為著他的理想的公利做辯駁,即便在當時看來迴響不盡人意,卻也不乏作為一種示範。若是典籍能給予我們上述的訓練,且效果是最顯著的(無論短期、長期),那麼他確實應該被安排在政治學系的必修課中。若不然,則不一定要是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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